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
2025-01-16 11:02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8812         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罗良春予以悬赏公布,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,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罗良春的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。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罗良春藏匿、转移的财产或者提供被执行人罗良春的下落使案件得以执行的,奖赏举报人执行实际到位款项的5%(法院已发现、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)。

本院郑重承诺: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,严禁打击报复。

举报电话:

0737-683111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5273776380(李法官)

责编:杨绍银

一审:杨绍银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